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蘇氣田博孜12區(qū)塊開發(fā)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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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| 
				
					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蘇氣田博孜12區(qū)塊開發(fā)方案地面工程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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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被評價單位名稱  | 
				
					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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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評價類別  | 
				
					 安全預評價  | 
				
					 行業(yè)類別  | 
				
					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(yè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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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建設性質(zhì)  | 
				
					 改擴建  | 
				
					 項目地點  | 
				
					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阿克蘇地區(qū)溫宿縣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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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建設規(guī)模  | 
				
					 新增天然氣集輸規(guī)模50×104m3/d;新增凝析油集輸規(guī)模46t/d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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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項目投資  | 
				
					 14468萬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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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主要工藝  | 
				
					 采氣工藝、天然氣集輸工藝、注水工藝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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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評價方法  | 
				
					 安全檢查表、預先危險性分析、危險度、事故樹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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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| 
				
					 火災、爆炸,物理爆炸,中毒和窒息,物體打擊,機械傷害,高處墜落,觸電,灼燙等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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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重大危險源  | 
				
					 未構(gòu)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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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評價結(jié)論  | 
				
					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蘇氣田博孜12區(qū)塊開發(fā)方案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關(guān)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標準規(guī)范對安全生產(chǎn)的要求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、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(shù)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,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“三同時”,并在工程竣工投產(chǎn)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,以實現(xiàn)工程安全、平穩(wěn)運行,建成投產(chǎn)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(chǎn)的目的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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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| 
				
					 佟海波  | 
				
					 技術(shù)負責人  | 
				
					 楊志勇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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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評價報告編制人  | 
				
					 楊巖、劉翠翠  | 
				
					 評價報告審核人  | 
				
					 張春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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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過程控制負責人  | 
				
					 宋婷婷  | 
				
	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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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| 
				
					 佟海波、黃雅婷、陳全知、楊巖、劉翠翠、于東水、李海婷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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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| 
				
					 楊巖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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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(shù)專家  | 
				
					 沙啟躍、徐建慶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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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到現(xiàn)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| 
				
					 佟海波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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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到現(xiàn)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(nèi)容  | 
				
					 現(xiàn)場資料收集、現(xiàn)場檢查及調(diào)研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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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現(xiàn)場勘查時間  | 
				
					 2021年10月24日~25日  | 
				
					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| 
				
					 2022年2月28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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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現(xiàn)場勘察照片  | 
				
	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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